镇江市首届《永正杯》钓鱼比赛通知﹕
镇江市首届《永正杯》钓鱼比赛通知﹕
一、 主办单位:镇江市永正渔具行
二、 协办单位:﹙排名不分先后﹚
泛宇国际钓具
爱家钓具
武汉天元渔具有限责任公司
三、 比赛日期2008年3月16日﹙星期日﹚上午7:30分抽签 ,每场比赛限時80分钟。
四、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14日,限80名,额满为止。
五、 比赛地点:恒顺江南垂钓园。
六、 比赛项目:手竿钓个人赛:
﹙1﹚ 手竿钓对象鱼比賽﹙鲫鱼﹚限用4.5米手竿一支,正负<3cm。
﹙2﹚ 手竿钓混养鱼比赛﹙青、草、鲤、鲫、鲢﹚ 限用5.4米以内手竿 一支。
匕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:
﹙1﹚ 比赛分别在4个賽区循环进行,每一个賽区为一个计分区,采用倒记分制,即成绩越好,结分越少,如每组人成绩第1、2名分别获得成绩1、2分,以此类推,运动员抽签决定賽区,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 ,换位时,听从指揮统一换钓位。
﹙2﹚手竿钓对象鱼两场,以鲫鱼尾数计算成绩,手竿钓混养鱼比赛两场以重量计算成绩。
﹙3﹚ 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比赛总成绩分,总分少者领先,排定名次。
﹙4﹚ 第一名:人民币1500元+奖杯+荣誉证书。
第二名:人民币 800 元+奖杯+荣誉证书。
第三名:人民币 500 元+奖杯+荣誉证书。
第四名:人民币 300 元 + 荣誉证书。
第伍名:人民币 200 元 + 荣誉证书。
第六名:人民币 100 元 + 荣誉证书。
﹙八﹚报名费:参賽人员报到前应交报名費60元﹙含午餐、饮料﹚,参赛队员均可得礼品一份﹙价值80元﹚。
﹙九﹚报名地点:江苏省镇江市永正渔具参﹙镇江市丁卯路3号﹚。
联系人:王云生 电话:0511-84493155 13003434155
张建荣 15952868886
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
镇江市首届《永正杯》钓鱼比赛规则
﹙一﹚ 参赛队员按报名次序号抽签决定比赛项目。参赛队员按规定时间到 达赛场后,凭参赛证,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,参赛队员在裁判员引导 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,对号入座。
﹙二﹚ 比赛过程中,参赛队员不得离位、串位、不准串饵、有急事需离位者,需经裁判员的同意。
﹙三﹚ 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,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。准許交替使用钓具,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。饵料自备,不得使用有毒饲料,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,禁用虫饵、活饵。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禁止毁窝、禁止钓钩以外挂饵垂钓,否則视为违规行为。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。
﹙四﹚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令为准,比赛一律自钓,自取,自存。比赛结束信号发出,应立即收竿,将钩、漂提出水面,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,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,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。未计量前,包括零鱼获得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,否则视为违规行为,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,纪录单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签名后成绩有效,不得更改。
﹙五﹚ 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,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。
﹙六﹚ 手竿钓对象鱼比赛﹙鲫鱼﹚限用4.5米手竿一支, 正负<3公分。手竿钓混养鱼比赛﹙青、草、鲤、鲢、鲫﹚限用5.4米以内手竿一支。
﹙七﹚ 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.3米;鱼钩1至2只,规格、栓法不限,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。
﹙八﹚ 运动员的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过竿长,钓箱必须紧贴池岸,不得后移。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,不得超出,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,越位抄鱼不计成绩。
﹙九﹚ 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、挂鱼、飞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。死鱼一律不计成绩,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。
﹙十﹚ 比赛期间禁止换人,换位否則视为违规行为。
﹙十一﹚ 运动员须品行端正,文明垂钓,遵守赛场管理制度,遵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。
﹙十二﹚ 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,分别采取下列处罚:
﹙1﹚ 加分处罚:选手犯规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,第一场罚该场加5分,第二场罚该场加10分。
﹙2﹚ 选手犯规对他人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达三次者,有意犯规对他人比赛成绩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本场比赛成绩,注:若犯规以后,其成绩与他人相同时,其名次列后。
﹙十三﹚本次比赛解释权归永正渔具行。
欢迎连云港的朋友及看到本帖有意者踊跃报名参加。